各二级工会:
根据福建省职工服务中心《关于做好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院教职工参加第十期医疗互助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职工 (含编制外固定用工形式的各类工会会员);
2.截至2025年10月31日,在学院工作未满三个月人员不参加;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职工不参加;
4.退休后返聘人员不参加;
5.适用合同制管理的教职工未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期少于一年人员不参加。
二、活动期限
第十期医疗互助活动期限为一年,从2026年的1月1日零时起至2026年的12月31日24时止。参加第十期医疗互助活动的教职工在有效期内退休、调动的,其补助权益不受影响,直至期满为止。
三、缴费标准
第十期医疗互助活动的互助金缴费标准为每人100元,其中,教职工个人缴纳60元,学院工会补助40元。互助金缴款后不退款,期满后不返还。
四、工作安排
各分工会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团体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加盖二级分工会印章)。
(2)《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人员花名册》(一式一份,见附件3,加盖二级工会印章)。
注:超过原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延迟退休政策执行。如有延迟退休的,请在备注栏说明“延迟退休至X年X月X日”。
请于2025年11月21日(周五)前,纸质版提交至福道园行政楼515学院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工会邮箱2008054@fjcpc.edu.cn,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591-83511281,18905006563。
五、注意事项
1.住院补助、重疾补助、死亡慰问金补助三者可以叠加享受。教职工住院时间出现跨期现象(入院时间在上一期,出院时间在下一期),以出院小结记录的入院时间作为所属医疗互助周期判定基准,补助金申请按照相应周期医疗互助办法的条款执行。
2.首次参加(或未连续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教职工实行60天免责期。其他除外责任等未尽事宜详见《通知》。
六、相关要求
1.本期医疗互助活动原则上要求参加的职工数不低于本单位在职教职工总数的80%,个人不得在不同单位重复报名参加医疗互助活动。请各分工会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向全体教职工讲明讲透参与医疗互助活动的作用和意义,最大限度地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参加,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教职工健康权益。如有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未报名参加本次医疗互助活动,请各分工会确认是本人自愿放弃。
2.第十期医疗互助的重大疾病病种为34种(详见《通知》),对当期内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首次确诊(指以前从未被医疗机构确诊过)患34种重大疾病的职工,第1—11种重大疾病补助3万元,第12—34种重大疾病补助2.5万元,其中未发现颈部淋巴结以外转移的甲状腺癌并实施手术治疗的,作为特定疾病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请各分工会将整体方案(详见《通知》)向广大教职工宣传到位,以便教职工有需要时申请补助。
3.请各分工会认真核对《花名册》中教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按要求提交报名相关电子档及纸质档材料。
附件:
附件1 关于做好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 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团体报名表.xls
附件3 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团体报名人员花名册.xls
附件4 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附件5 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重大疾病的病种范围及定义.pdf
星空彩票工会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
